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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贵阳市政府字号:[ ]

筑府发〔2015〕3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

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是全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后发赶超的战略部署,是我市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当好全省“火车头”和“发动机”的重要支撑。根据《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和《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我市处于“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和“贵阳新医药产业圈”两个核心圈的核心区,发挥全省引领示范作用既是责无旁贷,更是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结合区域规划发展定位,聚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要素,现就支持乌当区全域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以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六大工程”为总平台,突出“全省引领示范”功能和作用,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为主线,围绕“医、养、健、管”四大领域和各产业业态,关注人类生命过程健康需求,改革创新、绿色循环、增链拓幅、引领带动、聚集发展,探索“一三对接、接二连三”的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新路径。着力强化大健康医药产业支撑体系的配套建设,探索产业园区建设、管理、服务平台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将“示范区”打造成全省产业孵化、产业转型、产业升级模式创新示范中心和政策服务体系、机制、体制创新的试验平台,聚力展现“低碳、生态、绿色、循环、科学”的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途径。

(二)发展目标。

5年左右的持续努力,基本实现“示范区”大健康医药产业聚集度全省最高,产业链条完备,产城高度融合,成为“贵阳新医药产业圈”和“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联动互融、转型升级的领跑者和创新成果的展示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贵阳市民“周末花园”;服务体系功能完善、生态健康特质突出,成为贵州“宜居颐养胜地”首选目的地。

2018年,力争实现大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500亿元以上,其中规模以上现代制药业达到200亿元,占全省制药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占全市40%左右;到2020年实现大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其中现代制药业实现产值400亿元以上,占全省制药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占全市55%以上。

(三)基本原则。

——省市共建,上下联动。建立乌当区为建设主体、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推动主体、省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和支持的上下联动、省市区共建新机制,探索资源整合优化办事程序的新途径,凸显“示范区”的“贵阳属性”,立足贵阳、辐射全省、服务全国。

——规划引领,强化保障。制定科学、完备的“示范区”各个层级规划体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依法保障其权威性和连续性,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探索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进一步强化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推行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扩大生态环境容量空间,实现绿色发展。

——产业耦合,聚集发展。注重培育和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合作,实现产业互联、优势互补。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区(基地)集中,促进品种、技术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开放带动,借势发展。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优化开放合作环境,吸引国内外领先技术、专业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构建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环境,借助外部力量拓市场、创模式,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四)产业方向。

重点发展健康养生产业三大业态和医药(医疗)产业四大业态。

1.健康养生产业三大业态。

——休闲康体养生。依托旅游、健康、生态、文化等资源,围绕维护身心健康,发展以回归自然、感受传统、放松身心等为调养手段的健康养生业态,主要包括生态文化休闲体验、山地户外运动、避暑度假与健康养老等。

——滋补健康养生。以中医民族医健康养生理念为基础,依托绿色有机食品、中药材,围绕维护身体健康,发展以调饮食、促保健等为调养手段的健康养生业态,主要包括绿色有机健康养生食品、药膳健康养生产品和中医民族医保健等。

——温泉理疗养生。依托温泉资源及“锶、氡”元素,发展以温泉疗养、保健、理疗等为调养手段的健康养生业态。

2.医药(医疗)产业四大业态。

——发展以药品制造、新药研发、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以及其他耗材产销、应用为主体的医药医疗产业。

——发展以绿色农产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饮品、健康用品产销为主体的传统保健品产业。

——发展以健康理疗、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生殖护理、体育休闲、体验农业、保障促进和养生文化、美容化妆、健康数据聚集与应用等为主体的健康服务产业。

——发展以医药健康产品终端化为核心驱动而崛起的中转流通、专业物流配送为主体的新型医药物流产业。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配套支撑

(五)推动“多规合一”,突出规划引领。

1.编制完成《贵州省乌当区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总体规划》,在该规划指导下科学制定以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区(基地)为核心的园区规划、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医疗服务业发展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

2.尽快完成土规、城规、林规等“多规合一”修编、报批工作。按照大健康医药产业全产业链条、整区实施的原则,调整修编乌当区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统筹整合以《贵州省乌当区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总体规划》为引领。

3.完善乌当区区域内各项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做到全区科学规划、协调统一。

4.市财政局、市规划局予以一定补助资金支持,指导各“上位”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同步快速推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乌当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继续实施并拓展“市贷区还”融资模式,确保北京东路延伸段(贵阳东北城市干道)2016年底建成通车。完成马百路、马东路、张天水大健康医药产业园区骨架路网及城市内循环路网建设,提升和改善贵阳东北片区和乌当境内交通通达能力。

2.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供水、供电、通信、能源、排污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3.支持乌当区美化城乡形象行动,积极实施城市干道、轨道交通及过境高速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和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乌当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贵阳供电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

(七)提升“示范区”城市承载力。

支持乌当区加快推进新天中心城区各功能组团、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示范带、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等有利于大健康医药产业融合升级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在实施“疏老城、建新城”规划中,优先将老城区疏解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安排到乌当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乌当区实施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提质升级计划,给予重点扶持,政策性资金重点倾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民政局,乌当区政府)

三、强化政策支持,突出引领示范

(八)加大“示范区”区域建设支持。

1.提升行政效率。在“示范区”规划的空间、产业和行业范围内,依法委托或下放乌当园区规划范围内行使市级有关行政审批权限,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对依法不能下放属市级部门审批的,市级职能部门依法实行并联审批,一次性办结。(牵头单位: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政务服务中心,乌当区政府)

2.加快云锦洛湾医药食品新型工业园、张天水大健康医药产业园、贵州韩国产业园大健康分园、悦康京黔药业产业园、景峰医药产业园、神奇智能化生态养老基地等规划建设。以上6个园区(或基地)规划经乌当区政府审定报市规划局备案后,由乌当区政府组织实施。市级在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园区内经营性用地市、区收益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乌当区用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乌当区政府)

3.加大“示范区”“产城互动”扶持力度,医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与配套性商业用地比例原则上可按55匹配,推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与工业发展规划建设的协调配套。(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乌当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4.强化“示范区”产业建设用地保障。加大对乌当区土地储备融资倾斜力度,积极帮助乌当区筹措土地收储资金,用于滚动实施经营性用地收储;在《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期内按年度优先安排“示范区”建设用地指标,保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用地需求。在前述6个园区(或基地)和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内依据项目建设需求实行建设用地“点供”政策。(牵头单位: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乌当区政府)

5.强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金融支撑。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开发性基金和产业基金,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或其他专项债券额度用于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充分发挥贵阳工投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乌当区大健康医药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授信额度。鼓励大健康医药产业领域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等。(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

(九)支持“示范区”扩大招商引资。

2015年—2020年市级层面新引入的大健康医药产业类及上下游项目,原则上优先引导落户“示范区”;支持、引导省内外知名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医学研究实验室、医学技术研发中心、健康理疗中心等机构入驻“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市政府驻外投资促进局〕,乌当区政府)

(十)对“示范区”内企业和项目实施精准扶持。

在省、市重大招商活动中引进“示范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作为标志性项目的引领型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或“一项一策”,精准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

(十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支持“示范区”大健康医药产业领域内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创新,对取得国家新药证书、临床批件的品种,以科技后补助的形式给予资助。支持“示范区”引进生物制品优强企业,加快在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方面形成一批生物创新药物。支持“示范区”搭建服务全省的标准化生产平台、产业检测平台、区域性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扶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支持和帮助企业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人才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乌当区政府)

(十二)支持市场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示范区”相关企业研制健康智能终端产品,开发医药健康软件,搭建健康服务网,建设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搭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贵州省医药(健康)产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和智能化医药物流、医药电子商务、大健康呼叫中心等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乌当区政府)

(十三)支持发展中药材种植与交易。

对“示范区”种植和培育地道、大宗、特色中药材品种特别是优势品种的种植基地及企业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倾斜,并支持乌当区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乌当区政府)

(十四)支持制药企业做大市场份额。

支持和帮助“示范区”制药企业申报进入国家药典、国家基药目录和国家、省医保目录,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乌当区政府)

(十五)整合资源,多渠道资金支持。

整合市级有关政策性扶持资金,连续5年支持乌当区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市发改、工信、科技、农委、商务、规划、生态、民政等部门将支持“示范区”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针对成长性好的优良企业、优势产品、关键设施、创新平台和市场培育等项目进行政策指导、定点帮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民政局,乌当区政府)

(十六)人才政策支持。

鼓励人才创办大健康医药企业,支持大健康医药企业引进人才,对符合《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经认定的大健康医药产业支撑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发放“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根据相关标准享受住房、落户、社保保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遴选大健康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培养,推荐领导人才、核心人才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和市级以上专家评选等。(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乌当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乌当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人、乌当区政府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力推进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十八)强化统筹协调。

强化对重大事项、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制定的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跟踪落实;强化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意见》,全力支持乌当区全域建设“示范区”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十九)强化监督检查。

由市督办督查局牵头,把支持“示范区”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项考核,计入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同时加大跟踪落实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市督办督查局)

(二十)强力组织实施。

乌当区要发扬后发赶超和敢闯敢试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落实,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衔接,强化与有关区县和企业的互动合作,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支持政策,确保本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乌当区政府)

 

附件:1.支持乌当区建设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

        工作职责

2.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引领示范区20152020年实施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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