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0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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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
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省、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市振兴工业经济大会“大调整、大开放、大实干”的会议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各有关企业要发挥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计划》确定的时限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
(2009—2012)
为抢抓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省产业振兴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2009-2012)》,作为我市今后四年磷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指南。
一、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产业发展现状
我市磷矿资源丰富,是全国三大磷矿主产区之一,仅开阳矿区就有磷矿储量6.68亿吨,已探明储量4.43亿吨,其中五氧化二磷含量高于32%的优质富矿储量3.92亿吨,占全国富矿总储量的78%。我市地处煤炭资源集散地,相邻的黔西、织金等县煤矿资源丰富,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强。多年来,依托磷、煤资源和区位优势,凭借较好的产业基础和技术积累,基本形成氮、磷复肥大化工生产、磷煤化工产品深加工体系,初步形成大型企业集团与一大批民营磷煤化工生产企业共生发展的产业集群。2008年,磷煤化工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3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0.7亿元。
开阳磷煤化工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磷煤化工产业项目建设有了重大进展。山东兖矿5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已开工建设;开磷集团120万吨/年磷铵即将建成。已开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利用黄磷尾气生产甲酸、甲酸钠、六偏磷酸钠;利用黄磷渣生产水泥、利用黄磷渣和磷石膏生产建筑砌块等。
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
与磷化工配套的煤化工产业通过合成氨与氮肥的生产加工已逐步实现磷—煤化工的耦合,截止2008年,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已形成的磷煤化工产品产能为:开磷中化公司磷酸一铵45万吨/年、磷酸二铵56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西洋肥业合成氨12万吨/年、硫基复合肥120万吨/年。
清镇煤化工基地:
基本形成了以化肥、甲醇、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体系,主要煤化工产能有甲醇8万吨/年、醋酸乙烯5万吨/年、电石11万吨/年、白乳胶2.5万吨/年、聚乙烯醇3万吨/年、合成氨20万吨/年、尿素30万吨/年、焦炭90万吨/年、煤焦油4000吨/年以及硫酸铵、纯苯、甲苯、改质沥青、工业萘等煤化工产品。
(二)产业发展环境
1.物流条件不断改善
湖潮——林歹——织金铁路、久长至开阳的货运专线、贵阳环城快铁、站新公路、久铜高等级公路、息开高速公路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发展磷煤化工所需原材料到产品的物流通道,从根本上改变本地区工业发展的物流条件。
2.资源优势更加突出
随着物流通道的建设,可不断降低磷、煤等资源和其他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成本,既有的资源优势将更加突出,从而促进磷煤化工由小到大、由大到强发展。
3.产业配套能力增强
合成氨、磷酸、硫酸、甲醇等基础平台产品形成了一定规模并在不断扩大;设备制造维修、化工建安、自动控制和仪表、化工生产和企业信息化能力均在不断增强;企业融资、中介服务、市场开发等社会化条件优于省内其他地区;初步积累起一批磷煤化工及其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成果和人才。
4.存在的主要问题
产业级次低,主要依赖资源扩张的情况依然存在,投资能力弱、资源利用效率和就地转化率低下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产业配套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一些重要产业平台如氯碱工业、有机氟化工基础原料、高纯度黄磷等仍未产业化,制约了产业链的延伸等。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及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益为中心,依托磷、煤、水、电的资源组合优势,用最强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大力开发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开展清洁生产工艺研究,加快产业升级步伐;进一步完善磷煤化工工业园区配套条件,提高产业聚集度,发展氯碱化工,促进磷煤化工耦合发展;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快速实现我市磷煤化工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12年,我市磷煤化工力争投入项目资金150亿元,通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工业总产值331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02亿元。具体目标为:
磷化工:
到2012年,使我市磷化工肥化比例得到明显改善,自主创新能力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到2012年,消耗每吨磷矿石产出的增加值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20%,矿产资源回采率不低于80%,资源就地转化率不低于6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到2012年,磷化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30亿元。力争新建项目总投资达40亿元;形成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2家。
——到2012年,通过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以上;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以上;获得省、市级科技成果和新产品20项以上。
煤化工:
到2012年,煤化工工业园区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工业园区内企业规模扩大,主要产品数量增加,技术水平提升,布局基本合理。
——到2012年,煤化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1亿元。力争新建项目总投资达107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投资71亿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6亿元。
——到2012年,通过实施一批项目,新增产能:城市煤气60万立方米/日、合成氨80万吨/年、甲醇90万吨/年、甲酸4万吨/年、草酸酯2万吨/年、聚乙烯醇2万吨/年。
——到2012年,建成2个省级煤化工工程技术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磷化工和与磷化工耦合、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衍生的煤化工及相关循环经济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开阳县和息烽县;煤化工、煤焦油精细加工及其相关产业原则上布局在清镇市。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重点建设小寨坝和温泉两个组团;开阳磷煤化工生态工业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双流、永温和大水三个组团。清镇市煤化工园区按照东区做精做优、西区做大做强的要求,重点建设工业西区和工业东区两个组团。努力完善上述园区的基础设施,改善配套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现有磷煤化工及相关企业、招商引资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发展,通过共享园区资源和统一配置生产要素,努力实现产业集群和集约化发展。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鼓励中小型企业改组合并,逐步成为具有一定实力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各工业园区要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基地。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磷煤化工中高端产品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黄磷、过磷酸钙、焦炭、电石等行业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稳定现有品种的化肥产能,调整化肥行业结构,适度发展高效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等适销产品。建立资源开采、基础产品、精细化工、功能性产品多层次共同发展的产业模式;建立精细磷化工、高效专用磷复肥、煤化工、氯碱化工、建材等多产业配套的产业发展体系。为促使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磷化工要突破湿法磷酸深度净化和黄磷的精制技术,以此为基础开发高纯磷化物和含磷新材料等精细磷化工产品;煤化工要积极引进和开发煤基合成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碳酸二甲酯和聚碳酸酯等技术,力争尽快形成较大规模化生产能力;积极引进和开发煤焦油分离、提取和提纯技术,形成系列产品产能。
(三)切实加强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
进一步加强磷、煤矿山管理,严禁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和掠夺式开采,坚决杜绝滥挖滥采,打击非法开采。加大磷、煤矿资源的勘探和保护力度,完善磷、煤矿产量报告制度,加强矿产品市场管理。加强矿山技术改造,提高采矿技术水平,采矿企业资源回采率要达到80%以上。凡是新增的磷矿资源开采能力,资源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100%;鼓励现有磷矿资源就地转化率低于60%的采矿企业进行深加工或与下游深加工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整合。到2011年底回采率仍低于80%和就地加工转化率仍低于60%的采矿企业,依法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对其采矿活动进行限制。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矿区。
(四)努力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
在完善工业园区功能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和要素条件,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促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通过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努力实现产品的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和物质、能量的梯级利用。大力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内磷石膏、黄磷炉渣、黄磷尾气、磷矿渣、煤渣、电石渣等磷煤化工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增加单位资源的产出。加快利用磷矿中氟、碘等共伴生资源的技术开发进度,提高资源价值。鼓励企业开发中低品位磷矿的工业化利用技术,充分利用磷资源,最大限度地延长资源开发利用周期。
(五)加强政府主导与调控,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好政府主导和调控作用,推进磷煤矿产、土地、供水、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资源向有深加工、实施“三废”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优势企业倾斜。积极争取省和国家电力供应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努力实现磷—煤—电—化一体化模式,力争将区域内水电“点对点”直供工业园内企业。推进产业、企业在发展中的合理分工,避免恶性竞争。坚持大项目优先配置资源的原则,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结合目标大力招商引资。大力引进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型料浆法高浓度磷复合肥产品生产、湿法磷酸高浓度净化等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碳一化工、氯碱化工等关键技术,引进大企业(企业集团)或战略投资者促进我市磷煤化工产业快速发展。
(六)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同时,通过产学研相结合,整合社会科技资源,组建强有力的研发团队,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增加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数量,倡导科研团队和研发装备资源共享,使其成为工业园区重要的公共技术平台。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扶持2—5个省级磷、煤化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利用贵阳市境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资源,推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展开广泛合作;建设磷、煤化工人才培养基地。
四、重点项目
具体项目见“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重点项目表”及“贵阳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共性技术开发项目表”。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国家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国家、省产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重大项目策划、筛选、储备工作,积极组织项目按申报程序做好与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对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振兴政策支持,争取进入国家投资盘子,保障国家支持项目的市级财政资金配套。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施技术改造。
(二)完善保障体系,加强实施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管理
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及市级工业经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磷煤化工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务实有效地落实本《实施计划》,对主要目标、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建立相应的检查、督查和年度评价办法。建立政府、企业、专家、中介机构协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对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适时调整。2011年底,对磷矿资源就地转化率仍低于60%的采矿企业,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电力等相关部门要依法根据自身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其采矿活动进行限制,确保磷矿资源就地转化率目标的实现。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对发展磷煤化工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以及共性、关键性技术的前期开发研究项目,市和区(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市级科学技术发展资金要支持对外合作开发项目,安排部分技改资金支持产业化中试。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项目投资、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等方面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实施政府对新产品新技术及企业技术创新的奖励,奖励在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
﹙四﹚积极招商引资,努力招揽人才
优化产业发展的要素条件,营造产业发展的成本洼地,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已形成的产业基础和即将获得极大改善的产业发展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用资源引资、用存量引资、用最大的诚意和合作精神引资。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
六、计划实施
各区(市、县)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磷煤化工产业振兴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贵阳警备区,各新闻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各大专院校。
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