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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产业
发布日期:2017-04-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字号:[ ]

一、产业发展现状

我市材料产业涵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领域。近年来,我市材料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材料产业不断优化结构和转型升级。材料产业聚集区初步形成。拥有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贵阳皓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凯科特材料有限公司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三是部分关键技术及装备取得重大突破。新型高强度铝合金、反渗透膜等产业化开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复合改性聚合物、高速重载机车EA4T车轴钢等新材料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四是成功开发一批重点产品。成功开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高强度铸造铝合金系列材料、高性能聚烯烃、环保聚氯乙烯等新产品。五是产业创新服务体系逐渐形成。目前,已拥有贵阳国家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等产业创新平台。

二、产业发展重点

贵阳市优先发展先进金属及合金材料,新型磨具磨料、耐火材料、隔热绝热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碳素材料等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无卤阻燃聚烯烃材料及制品、高分子功能材料及组件、高性能聚合物材料及制品、新型聚合氟化物、高性能橡胶材料及制品,新能源材料及制品,开展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替代应用研究。各产业发展重点如下:

(一)铝加工、磷化工。以实施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产业“四个一体化”为突破口,充分整合电力及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幅,完善产业配套,切实提高磷、铝等资源就地转化率,加快推进全国资源深加工基地建设。

做大氧化铝、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加工。以适度发展氧化铝、挖潜改扩电解铝、加快研发材料铝为方向,大力引进国内外关联企业参与铝深度开发及产业配套。大力发展以铝合金、新型铝材为重点的深加工,重点发展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新型铝材,使产品由向航空航天、汽车和集装箱制造等领域扩展。重点抓好铝轮毂、铝板带、铝箔等深加工项目建设。

有序开发利用磷矿资源,着力提升现有矿山装置及配套能力,加强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加快促进磷矿资源就地转化。强化上游产业的集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努力实现磷电一体化。建立精细磷化工、高效专用磷复肥、氯碱化工、建材等多产业配套发展体系,突破湿法磷酸深度净化和黄磷的精制技术,开发高纯磷化物和含磷新材料等精细磷化工产品。

(二)特殊钢。以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整体搬迁为楔机,大力发展特殊钢、优质钢,大幅提高特殊钢比重。

(三)煤化工。利用水煤浆气化等新型煤气化技术,改造提升现有合成氨、甲醇生产工艺;鼓励使用大型煤制甲醇装置和加收利用焦炉煤气联产甲醇。

(四)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铝合金高品质特殊钢研发生产。

(五)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重点发展特种陶瓷、刚玉制品、新型墙体材料。

(六)精细化工材料。以开发高纯磷、湿法磷酸净化为基础,大力发展食品级、电子级、医药级磷化物,磷酸盐系列产品、润滑剂级五硫化二磷等精细磷化工产品。积极发展乙二醇、季戊四醇、碳酸二甲脂、聚碳酸脂、白炭黑、合成氨等煤基合成材料、烯烃及后续产品。加大焦油油加工力度,发展轻油精苯加氢精制分离提取二甲苯、纯苯等精细煤化工产品。

(七)高分子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橡胶、工程塑料、磷系阻燃材料、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及组件。

(八)电子信息材料。大力发展片式钽电容器、超大容量钽电容器、陶瓷贴片器件、片式电阻器、高性能热敏元件、射频片式共振滤波器、微型继电器、片式电感器、片式二三极管、厚膜混合集成电路、高精度传感器、电子陶瓷材料、电子浆料、液晶电视模组、高寿命电子开关、高可靠大功率轿车发动机雪崩整流二极管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

(九)新能源材料。重点发展LED产业、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动车用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材料。

三、产业发展扶持措施

(一)重大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发、重大项目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和对获得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及应用

对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省级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驰名商标,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对牵头制定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三)支持人才引进及培养

对于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住房补贴、生活津贴。对企业人员攻读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博士学位并取得证书的,给予学费资助。

(四)搭建科研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对新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批准建立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新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资金资助。对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资助科研经费。

(五)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中介机构,升级为国家级的科技中介机构和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专业代理机构分别给予资金补助。

(六)加大财税奖励

对各类人才创办并经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实缴税收金额达到一定额度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实行财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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